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提高治污水平,根据《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8〕9号)规定,全市(宿迁市)29家企业进行了豁免申报,经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与工业生产主管部门初审及复核,22家企业符合有关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要求,按要求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宿迁环保局和经信委反馈(联系电话:84338618、84338547)。公示无异议将报省备案,并将豁免相关企业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措施。
附件:1.宿迁市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
2.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03-293月29日上海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江苏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浙江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安徽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江西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天津市场废钢价格行情
03-293月29日炉料华北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
03-293月29日钢筋头华北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
03-293月29日钢板料华东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
03-293月29日重废西南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
03-293月29日重废华北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
03-293月29日重废华东市场最近一月统计报价